正义已死 发表于 2013-12-8 23:31:35

请问兴平市马嵬镇高书记,你们的太极拳要打到何时?

本帖最后由 正义已死 于 2013-12-9 07:24 编辑

马嵬镇高波书记,你们的太极拳要打的何时,你们的执政为民就是这样做的吗?
         小民杨联盟,马嵬镇安家村3组村民,一个即将40的遵纪守法老实本分的农民,本该和同龄人一样拥有自己的美满的家庭,安居乐业。但可悲的是我却只能拖家带口背井离乡,四处漂泊。偌大的一个安家村却无我一家三口的容身之地,每年过年回家看望父母的时候,寄居在弟弟家的房子里,导致弟弟一直无法布置自己的婚房,每年若是我要回家,弟弟就只能呆在异乡不能回家看望二位老人。我想高书记您一定很清楚我为什么会是这种情况吧!
          我于2000年结婚,孩子现年9岁。由于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弟弟,我于2001年就向村上递交了庄基申请,时隔一年多的2002年8月份,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将本组的一份空闲庄基划拨给我,因为当时我一直在外打工,我委托父亲给村上交了2000元的庄基款,庄基款是村长孙文斌收的并开具收据(后附收据扫描件)。但时至今日孙文斌只收了我的2000 元庄基款,并不向马嵬镇土地所办理上报手续。       2005年8月份,我回家准备盖房时,我村村民杨社茂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村委会划拨给我的庄基上盖房。我父亲就找村长孙文斌处理此事,只因为在1998年换届选举时我父亲没有投孙文斌的票,孙一直耿耿于怀换恨在心,逮住这次机会公报私仇。当我父亲找到孙文斌时,孙不但不予阻止杨社茂这种侵权行为,而且还暗中支持杨社茂继续在我的庄基上盖房子。      为了维护我的最基本的居住权,我父亲就拿着《庄基款收据》和村委会开据的《土地使用证申请》(后附村委会申请书扫描件),要求孙文斌签字,遭到孙文斌的拒绝,孙文斌还说:“我就不把这庄基划给你家任何人,钱也不退给你,你能把我怎样?”我父亲实在没有办法,多次托别人求孙文斌签字,均遭到其拒绝,并说谁要得罪我,我就让他在安家村无立足之地。由于一直没有处理好庄基的事情,我只好带着妻儿漂泊在外。   由于庄基问题得不到解决,年过六旬的父母双亲只好走上了上访之路。先到镇信访办,问题也是得不到解决,就只有上访兴平市信访局,政府办,市委办,均认为是政府行为,每次批转给马嵬镇政府解决。每次到了马嵬镇政府这里,就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每次父母上访的上级批文下发的镇政府,镇里均拿一些与我庄基无关的事情牵强附会,把一些与我本人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给我的庄基问题上扯,就算是我父母得罪了他们的一些兄弟,那也没有违纪犯法,犯不犯法也应该是法院说了算的。他们就用父母的事情来株连九族到我的头上,这些镇政府领导执行的是否是新中国的国家政策?共产党好像没有株连九族这样的法律吧?      找政府的希望破灭后,我父母认为这件事情最后还是要土地部门来解决,就开始了上访土地部门的道路。多次上访至兴平市国土资源局和马嵬镇土地所,得到的答复均以村上没有上报《土地使用证申请》的手续,他们也无权处理,是政府的管辖范畴。就这样两位六旬老人就奔波于市信访办、政府办、市委办、土地局、土地所之间上百次之多,路费花了上千元,看够了马嵬镇主要领导的眉高眼底,甚至恶语重伤…….      在上访上百次,不知道受到了多少次冷言冷语,热潮冷讽,看惯了我们的官老爷们的多少冷眼相待,才于2010年年底,把兴平市宅基地审批批文拿到手(审批批文见附件),依照正常法律程序应该在20日内就可以由马嵬镇土地所,以及安家村村组管理人员
按照批准的面积、规划位置和原现场勘查情况,划定用地方位四至,并做好现场工作记录。这些事情如果是其他任何人可能非常简单,可能很多手续都不用这么来走,都可以划好庄基地建房。但是就因为我的父亲当年得罪了我们的地球村村长孙文斌,在别人那里根本不是问题的事情,都会成为问题。
      我的这个问题,如果是阳光网的老朋友的话,在2009到2010年期间应该都知道的,当年我们的马嵬镇还是我们的前任一位张书记,当年他的一句话,你就是告到北京去,我还是这样做,不给你家办这个事情,你喜欢上访,就去让市长,市委书记去给你去办。他老人家的话我是记忆犹新,不能忘记呀。
      我心里当时还想着走了位大老爷,来个给百姓办事的也不错吗!谁知我们这位当年即在马嵬镇任镇长的提上来的现任书记,却是另一番作风,就我这点事情,按照正常途径早都可以划好界限,开始建房的普通事情,就因为我父亲当年的罪了我们的地球村村长孙文斌,他们就是可以搜刮出一些跟我的庄基地毫无关系的事情来,百般的推托敷衍,几番下来,才真正领教了什么叫官场的太极拳,是不是我们某些官员的太级拳都是出于高人门下,左一圈,又一圈,这太极拳就又打了三年有余,本来正常程序:20天完事的事情,硬生生的给我们的太极大师们打出了三年的水平,到如今却连个眉目都没有,怎么不叫人寒心呢?
   我们的老爷们你们有房子住着,有车子坐着,为什么小民为了一个容身之所做为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居住权的宅基地,这个天赋人权,却可以如此让你们剥夺十年之久,就因为的罪了你们的地球村村长吗?我等屁民就如此要被你们愚弄,你们对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家呼来喝去,连蒙带骗,心里有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如此做事却能心安理得的去领由百姓税收而来的工资;如此戏弄百姓,却没有人承担责任,怪不得现在公务员考试那么吃香,因为可以衣食住行可以高枕无忧,还可以逗百姓玩,耍耍自己的手中的权力。
      尊敬的马嵬镇高波书记,请问你们的太极拳要打到何时,是不是得罪了你们的地球村村长孙文斌,就要把我们一家三口,从这个地球上开除出去吗?
       一个人能有几个十年,我及我的父母家人却要忍受这些人的愚弄!
      正义已死,天理何存!
                                                                   兴平市马嵬镇安家村3组村民   杨联盟

正义已死 发表于 2013-12-8 23:40:59

本帖最后由 正义已死 于 2013-12-8 23:58 编辑

当年在阳光网的帖子

正义已死 发表于 2013-12-29 14:37:30

本帖最后由 正义已死 于 2014-1-4 17:26 编辑

    以上是国家及陕西省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大家且看看我们马嵬镇政府是如何对我们的国家法规执行和作为的:我大概概括了以下两条:
      1,不作为,渎职。
       马嵬镇政府对于乱战集体土地,一户已有宅基地并建房后却要抢占集体规划给他人的宅基地,马嵬镇政府对于这种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以及《陕西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中关于一户多宅的违法行为,不作为,在明知道该村民已经违反国家宅基地有关法律的行为却不给于惩处,甚至纵容其违法行为,其行为属于渎职,马嵬镇政府的不作为和渎职就是对受害村民利益的犯罪。
      在我的宅基地问题中,我村村民杨社茂在已有宅基地且建房后,却要抢占村集体规划给我的“宅基地”,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关于宅基地管理法规,属于一户多宅的违法行为,我们的马嵬镇政府在明知杨社茂此行为为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却纵容杨社茂的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作为正当理由,来制造社会矛盾推脱,扯皮,打太极不按照法律规定给我落实宅基地的问题。对于违反宅基地法规规定,不予制止不予纠正,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这是其第一个不作为,渎职行为。
       对于国家《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以及《陕西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法规中规定的,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村民,有关部门应该依照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内,批复及规划好其宅基地。马嵬镇政府对于我一个符合规定的村民不给于其及时安排落实宅基地,而且扯皮,推诿,踢皮球十年之久,这是在制造社会矛盾,这种对村民居住权的肆意剥夺的行为,这是其第二个不作为,渎职。
   2.乱作为。
2010年的8月9日,我们的马嵬镇镇政府为了敷衍市里的要求处理我的宅基地的事情,不惜篡改法律文书内容,并且以马嵬镇镇府文件的形式,盖着马嵬镇镇政府公章,回函给市政府,其当时的文号是 马嵬镇26号文 ,确实可查,备案在市政府接待室内。
   国家的法律文书,可以被我们的镇政府部门随意篡改内容,这个权利也是太大了吧,篡改后还以政府的名义,盖上镇政府的公章,请问你们就是如此行使你们手中的“权利”的吗?你们可以随便偏听别人一面之词,不去调查,为了达到你们糊弄上级的目的,就可以如此随便地将篡改的法律文书加进你们的政府公文里面吗?如此大的权利谁给的?
   难道这些政府官员是临时工吗?不知道法律文书是不可以随便篡改的吗?而且是作为政府公文的内容呀?这权利是够大的吧?大家来说说这样的权利要不要百姓来监督,如果遇到如此官员,咱老百姓真的只能认命了吗?

   作为一级政府部门,不以处理百姓问题为责任,却以敷衍上级,忽悠百姓为做事风格,如此态度,如此乱作为,百姓只能是案板上的肉任你们官老爷随意宰割吗?
   
    后面附上当年(2013年8月30日)我父亲与我们的高书记,当时还是高镇长的对话,对话中高书记承认有此事,后面的那个人是我们马嵬镇的马抗敌武装部部长,其承认是从别处抄来的,难道你们不懂,这种政府公文的内容可以去抄别人的吗?可以不去调查吗?如此作风,如此行为,不难解释我宅基地的这件事情为何如此难办了?因为大老爷们就从不调查,连法院的文书他们都可以去篡改而不用去调查的,如此糊弄上级忽悠百姓,不难解释他们的太极功夫有多么了得了!
       如此不作为,乱作为的行径谁来负责?给百姓带来的伤害,给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谁来负责?
马嵬镇高书记录音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HzABuRX5yt4/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HzABuRX5yt4/




正义已死 发表于 2013-12-9 07:31:32

    都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你们为百姓带来了什么?自己摸摸良心好好想想吧!
前总理温家宝说过一句话“老百姓养着你们,你们看着办”。是的,我们的有些官员是该好好想想了。
    谁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也许现在的官员心里认为自己的衣食父母是自己的上级,他们只对上级负责,百姓在他们眼里算个屁。但是你们真的以为这样就可以安枕无忧吗?

矿泉水 发表于 2013-12-10 05:33:37

为啥马嵬的书记村长还不解决此事了?他们是不是应该要下台了?

正义已死 发表于 2013-12-10 07:28:06

欢迎大家顶贴转帖500次,我今年过年可以吃上“公家饭”了,就有地方住了。

兴平热线 发表于 2013-12-10 10:19:02

已关注

正义已死 发表于 2013-12-10 19:57:22

本帖最后由 正义已死 于 2013-12-10 22:01 编辑

习近平听取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汇报                                                               
习近平强调,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着力治标又要注重治本。对提出的目标,都要分清轻重缓急,从实际出发进行细化和量化,然后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加以实施,使措施和目标配套,把目标要求落到实处。长效机制一定要起作用,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 习近平指出,全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说明,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教育和实践必须一以贯之、紧密结合。教育和实践是贯彻群众路线的两手,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使各项事业推进有更加深厚的群众基础。    习近平对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范围片大面广,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尖锐,务必对确保活动健康发展进行系统设计。要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全过程都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对需要侧重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梳理,提前做到心中有数,从解决具体问题抓起改起。要更加注重严格要求,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要更加注重衔接带动,推动第一批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制度规定传导落实到“末梢神经”。要更加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注重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对可能发生的种种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并制定出预防和解决对策

    请问马嵬镇政府你们的群众路线在哪里?是怎么做的?你们的群众路线就是用来维护你们的哥们儿利益,视老百姓如草芥,欺上瞒下,将老百姓的最基本的生存权视为笑话,将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呼来喝去、连哄带骗,这就是你们的群众路线吗?你们的这个群众路线是哪个教你们的?你们就是这样学习和贯彻习近平主席的讲话精神吗?

聊畅 发表于 2013-12-10 23:47:51

马嵬书记还是让我当好了,我给群众办实事:P

雨燕 发表于 2013-12-11 08:23:00

聊畅 发表于 2013-12-10 23:47
马嵬书记还是让我当好了,我给群众办实事

去兴平市政府上访吧

正义已死 发表于 2013-12-11 20:11:30

本帖最后由 正义已死 于 2013-12-11 20:12 编辑

雨燕 发表于 2013-12-11 08:23
去兴平市政府上访吧
   不是没到市里上访过,到省里都上访过,有什么用呢?我们的大老爷们可是不尿你这一壶,最多把你接回来,接回来后他们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这就是我们镇政府的既定套路,就是不给你解决问题,而且大言不惭的说这就是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工作就是忽悠百姓,践踏百姓的尊严,剥夺百姓的生存权利。
   如此工作态度却能安安稳稳,神仙也不过如此呀。两厢对比,我们这些百姓真是贱民呀,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吃的比猪差,干的比驴多,你还要运气好不要碰上如我一样这般遇到的“官老爷”,否则,你就是在努力,可能让你连个立足的地方没有,不服的话,我们的地球村村长“孙文斌”可以随时开除你的兴平市市籍,陕西省省籍,中国国籍,包括地球村的村籍。
          你可能不信,但我用我的事实告诉你,在“和谐中国”没有你想不到的 ,只有你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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