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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武功一干部有4套房 干部通过IP找发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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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3: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部网讯 (记者 周到)近日,有媒体报道“网曝武功一干部有4套房 干部通过IP找到发帖人”的新闻,迅速引起关注。信息时代的今天,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再一次引起热议。

律师:私自查取他人IP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文章称,这名干部在网上发现有涉及自己的言论后,查到发帖电脑的IP地址及用户住址,4次上门质问并进行恐吓,女主人因为惊吓过度被送进医院。而在记者采访时,该名干部表示他是通过熟人得到的对方的IP地址。

当地公安部门明确表示,IP地址对应的用户住址和门牌号码属于个人隐私,一般只掌握在网络运营商手里,绝不能随便泄露。公安机关或者有办案权利的其他部门如果想获取私人用户的IP地址,也必须是办案的需要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后才能去网络运营商那里查询,一般人能获取的话应该是非正常渠道所为。

记者采访西安一家网站资深网管得知,如果要查到IP,首先需要找到帖子所在的网站,从网站后台数据库里找到IP数据,从这个IP数据就能锁定出发帖人的网络大区域范围;如需查询到详细地址,只要从网络运营商处查询比对即可。如果仅仅知道IP地址,从目前IPV4网络协议来看,是查不出详细地址的,但不排除网警、黑客跟踪用户隐私方式,“如果发帖人使用软件,也可能会暴露IP”。

陕西省秦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锋说,“个人私自查取别人IP地址是否违法”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只能从后果去判断。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这名干部寻衅滋事,已经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该按照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而提供个人IP地址的网站和运营商也应该追究其民事责任。

我国拟立新规保护公民网络信息安全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促进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从4月12日起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将于5月15日截止。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所指的用户个人信息包括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等身份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号码、账号、时间、地点等日志信息。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留存信息的期限,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按照《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处罚标准,今后,出售和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的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金,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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