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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玉溪江川百家营村 假借植被改造名义挖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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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江城镇百家营村委会白玉寨村,北京某单位官 员用权势疏通办理。要已植被改造的名义在那地方挖矿,请上级政 府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陡坡施工,泥石流,下面还有村庄,老百姓安 危怎么办。
  
  承办人;王某 昆明户籍
  
  为抓住当前发展绿化事业、改善生态环境的大好时机,结合玉溪市江川县江城镇白玉寨村山坡地特点,确实解决山地改造及植被修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 案以充分利用和保护现有土地资源以充分发挥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为设计指导思想,深入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 八 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绿化是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生态要素、第一景观要素”的理念,全面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乡村绿化步伐,提升造林绿化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造福子孙后代,现有二块500亩坡地改造为杨梅林(具体资料附后)。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规划建绿,建设精品,打造亮点的原则,根据地形地势确定建设内容;
  
  (二)坚持绿化、美化相结合,达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同步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严格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行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2012年在江川县江城镇白玉寨村实施杨梅树种植500亩。
  
  (二)建设内容:
  
  1.对江川县江城镇白玉寨村山坡地进行场地平整、土地回填、挖塘等基础工程建设。
  
  2.植改工程:植改场地栽植较大规格的早熟杨梅树。
  
  3.植改后的维护和管理。
  
  四、技术设计
  
  (一)江川县海拔1800米左右,土壤为中性;坡度25-35°,土壤厚度30-50厘米。
  
  (二)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当地村民乐意接收的经济树种,以早熟杨梅树种为主进行植改修复;栽植苗木选用一年生裸根苗,苗高80厘米以上,根径1-2厘米以上,造林苗木要求顶芽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的健壮苗木,以每亩90株为宜。
  
  (三)整地方式,根据植改场地地形地势确定整地方式,造林前先进行林地带状清理,人工造林在造林地内按株距割100厘米作业纵带,并将带内杂草全部铲光;主要采用挖塘进行栽植,每个树塘挖掘不低于1立方米;整地打穴,让穴土风化。熟化2个月后,于次年2月放基肥(复合肥纽翠绿)每穴42克,在回土后半穴时放基肥与细碎底土充分混匀。
  
  (四)植改密度与配置:株行距3×3米栽植,栽植在次年5-6月份雨季进行,栽植苗木用一年生大田裸根苗,栽植前裸根苗用黄泥心土,加适量生根粉及绿僵菌,防白蚁,充分拌匀的黄泥浆浆根。栽植时苗木要扶正,根系舒展,适当压实,最后用松土回成馒头状,带土球栽植。
  
  (五)栽植:树木必须栽正、栽紧、浇足定根水。
  
  (六)后期管护:造林当年抚育措施,在植株周围1×1米范围内将杂草铲净,穴内松土10厘米,并在离植株15-20厘米开一条宽20厘米深15厘米施肥沟,每株每次施复合肥42克,施肥后培土。苗木施肥、浇水持续二年,防止人畜危害。
  
  江川县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建成后,能充分发挥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具体表现在:
  
  1、改变了林种、树种结构,提高了抗自然灾害、病虫危害。
  
  2、起到水土保持作用、减少水土流失。
  
  3、起到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作用。
  
  七、项目施工单位
  
  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由承包单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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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额...看上去很牛的样子...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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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支持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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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LZ人好好哦~我很认真的看了~觉得真的很有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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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东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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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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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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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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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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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9: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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