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年县政府腐败协“郸豪”厂威胁强行征用农民土地,村民遭拘捕莫名扣罪名
尊敬的各位:
我是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界河店乡前曹庄村村民。
在我村西南开发区占地过程中,温尚京(系村委会委员)受开发区、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委托,深入个户做村民工作。我父母因未与郸豪厂方谈成征地补偿事宜,在同意占地之前。2013 年 3 月 12 日,郸豪厂方私自将我家土地挖了14个大坑,地上的果树也给挖掉,祖辈靠土地为生的父母眼见着自己的农田被毁,万般无奈,只能将施工的钩机叫停,并现场看守。
事后,园区赵同林和乡包村干部卢彦斌让温尚京到我家做工作。商谈占地事宜。结合厂方的李志勇同意给我家土地和地表附着物的补偿款共计50000元整,我母亲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28日签字(父亲5月2日签字)并同意让出土地。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合同签约后一个多月,也就是2013年的6月10日,永年县公安局竟将我母亲给刑拘了,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达五个月之久。而法院竟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我母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我查阅相关资料,何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且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那么我父母亲正当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未签订协议之前阻止破坏自己的基本农田,未动手伤人伤物。更未破坏公共秩序。竟应无辜的加上寻衅滋事的罪名吗?我对照着国家威严的《刑法》法律,对照着《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构成,我父母亲的行为没有一点能与这个罪名沾上边啊!他们扰乱公共秩序了吗?他们是在自己耕种了多少年的田地里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啊!他们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任意毁坏了吗?相反,是强权者未经土地权利人同意,就肆意妄为,毁坏公民合法财产啊!怎么事到如今,造成严重损失的是我们家,而真正毁坏公私财物者竟逍遥法外?50000元钱?那是给他们3.8亩基本农田的赔偿啊。况且在征用土地时村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公示公告,告诉村民具体的征地办法、补偿方式,土地补偿的钱多钱少每家每户各不一样,有的家庭得到的比我家的还多。
更令人难以接受和不理解的是,2013年8月28号又将我父亲刑拘,在送往看守所的途中突然昏迷,因高血压,心脑血管病发作被送往县医院,在县医院医治无效又转往邯郸市中心医院。至今仍在家接受治疗,留下不可逆的后遗症。
事发之后我母亲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的伤害,父亲也一直卧病在床。为此我就母亲的不公平判决从2013年12月5日开始向永年县人民法院提出再申请求,要求判决我母亲无罪。而法院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与受理,一直到2014年2月20日才接受申诉状及相关材料。2月26日正式立案受理,但至今已有将近6个月了也没有受理结果,期间我多次找永年县人民法院及相关领导要求受理结果,法院根本无人接待,多次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为此我恳请各位领导查明事实真相,还我家一个清白。因为我父母亲实属冤枉,他们不懂法律,又是文盲在他人设计之下遭受重创,因此铸成大祸。而永年县人民法院也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硬是将寻衅滋事的罪名强加到我母亲头上。
我们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看到我家遭受的灾难和不白之冤,看在眼里,气在心上。郸豪厂方强行征地,欺压村民,制造事端,给和谐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给中国梦的实现产生严重阻挠!村民们敢怒不敢言。这样的强权行为,难道就没有人追究他们的责任吗?为此我联合我们村村民请求各级领导、信访局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我村彻查事实真相,给我们农民伸冤,还我们家一个清白。 永年县界河店乡前曹庄村村民:李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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