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认真贯彻省物价局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关于陕西省价格行政处罚管辖分工的批复》通知精神,不断优化群众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10月17日上午,兴平市物价局组织全市电力、金融、通信、邮政、网络等12家单位召开贯彻物价通知精神暨提醒告诫会,使省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文件精神能够在兴平得到更好落实,有效促进居民消费、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市物价局要求各单位要以贯彻省局最新精神为契机,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责任意识,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的商业道德,认真执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通过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积极组织生产,保障供给,化解成本上涨压力,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合法利润。同时,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识大体、顾大局,以良好价格行为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商誉,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