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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阳光网公益志愿者招募,爱公益,爱兴平我们期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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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公益活动
开始时间:
2013-11-20 18:37
活动地点:
兴平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0

集结网络力量。即日起,兴平阳光网论坛公开招募公益志愿者!

      志愿服务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城市文明和城市建设,兴平阳光网-兴平论坛现面向社会招募公益志愿者!

我们能做什么:

我们可以走进福利院关爱孤寡老人,可以扶助残疾儿童,我们可以义务帮扶困难群众,义务为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可以参与环保,共建文明神木!如果我们的队伍足够强大,我们可以组织深入到云贵地区帮扶贫困山区的儿童!

我们需要什么:

  一、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2、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能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日常业余时间参与公益活动;
  3、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参加社区建设志愿服务,自觉按照社区工作安排开展志愿服务;
  4、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
  5、有志愿活动实践经验者优先。

  二、 活动原则 
  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三、社区志愿者的职责
     1、 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义务;
  2、 服从社区志愿者组织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安排的义务;
  3、 服从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的义务;
  4、 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管理的义务。


加入方式:

  1、在此帖中点击参加或者加入兴平论坛公益志愿群,与我们一起公益兴平!      QQ群号:147986368      
            
    2、联系兴平阳光网-兴平论坛编辑部:

  刘鸿斌:15592008528

-----------------------小   编   分   割  -----------------------



免责声明:

一.本联盟采取自愿参加、自由组合、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的原则;参与者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接受并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事项.
  
二.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一切因义工活动参与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与者自行独自承担.
  
三.参与者已确认自己有充分的身体、心理和物质上的准备而参加本活动;对活动中的一切风险及导致的各种后果均自我负责和承担,并承诺在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有关自己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均不会向联盟组织者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四.本联盟强烈建议各位成员参加相关保险.
  
五.活动组织者在发布活动内容中的一切说明和安排均为设想,不排除在活动报名开始后因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的对原计划的变更和取消;发起者仅保证在取消活动或变更相关内容前,尽可能通知到报名参与者,并说明原因,但不负责承担由此给参与者造成的人身、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六.义工活动的组织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七.参与者报名参加活动时应详细、认真阅读,所有报名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和服从<免责声明>之内容,不同意者不得参加活动.



参加活动注意事项:

1、跟帖,将联系方式留给活动负责人,以方便联系。
2、坚决杜绝报名后无故迟到、缺席。若确因有事不能参加活动,请提前通知带队人。
3、服从带队人员分配,听从指挥。
4、严格遵守活动招募贴及各组活动所规定的注意事项。
5、严禁私自以联盟名义组织活动。
6、严禁以联盟为平台为个人谋取私利。

违反以上规定者,联盟将视情况在活动总结贴中提出严肃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参加联盟一切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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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东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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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顶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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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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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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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 学习了 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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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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