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为争创陕西十强县(市)提供人才保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市政府决定为市教育、卫生等部门(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2名。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2名,其中教育系统21名,卫生系统43名,镇办事业单位30名,其他系统78名;管理岗位54个,专业技术岗位118个。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读的大学生。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2月10日起,在中国兴平网(WWW.SNXINGPING.GOV.CN)、兴平电视台及城区街道主要位置统一发布(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兴平市人力资源市场(红旗路南段)。
3、报名费用:每人50元(收费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4、报名须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本人亲笔简历,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确需招聘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降低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1、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降低比例的岗位不笔试,采取面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2)、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元月3日。
(3)、准考证发放地点:兴平市人力资源市场。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环境保护、公文写作知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省情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A、卫生类:卫生系统各岗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计算机应用岗位除外)的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B、教育类:教育系统各岗位(市招生办管理岗位除外)的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于面试前一周公布),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C、综合类:卫生、教育类以外岗位(含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计算机应用岗位、市招生办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具体方法是:现场提问,现场答辩。面试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仪表举止、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3、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依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五)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向新招聘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新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所报考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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