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热线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开启左侧

寻找“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活动启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5 03: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090828194335.jpg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市计生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兴平“最美家庭”和“幸福家庭”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构建文明富裕生态和谐的新兴平贡献力量。
据悉,即日起至415日,市民可通过组织推荐、自荐的方式报名。组织推荐由各镇办党(工)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自荐家庭,在辖区报名点、市妇联领取表格或登录中国兴平网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自行报送市妇联。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持续至10月,并在中国兴平网、兴平广播电视台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关于开展寻找
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镇办党(工)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指示和党中央祝词提出的“广大妇女要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自立自强、科学教子,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的要求,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及中国妇女十一大对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同时,也为了认真落实咸阳市作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的各项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市计生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兴平“最美家庭”和“幸福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 以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参与寻找兴平“最美家庭”和“幸福家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幸福家庭”感人故事, 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构建文明富裕生态和谐的新兴平贡献力量。
活动时间
2014 年寻找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活动起止时间为3月中旬至10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市计生局主办,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同时,市妇联将积极做好“咸阳最美家庭”、“三秦最美家庭”、“全国最美家庭”候选家庭的推荐工作。
三、活动步骤
(一)活动启动。启动寻找“最美家庭”、“幸福家庭”活动,借助村(社区)妇女之家、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镇办党(工)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按照评选条件择优各推荐1个“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和1个“幸福家庭” 候选家庭,东、西城社区推荐本辖区内“最美家庭”、“幸福家庭”各3个。农村和社区的“妇女之家”是离妇女群众与家庭最近的阵地,各镇办党(工)委要依托“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张贴活动启事,并通过组织巾帼志愿者入户宣传等形式,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择优选出本辖区“最美家庭”、“幸福家庭”。群众自荐:村(社区)妇女之家要设立报名点,并张贴活动启事。自荐家庭在辖区报名点或市妇联领取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自行报送市妇联。
(三)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兴平政府网、兴平广播电视台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四)家庭评定。事迹展播结束后,在兴平政府网进行公示,然后由组委会进行投票,最后确定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及提名奖。
(五)表彰宣传。组委会适时举办表彰活动,对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进行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镇办党(工)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认真做好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遴选和推荐工作,4月15日之前报送候选家庭。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妇女之家”宣传平台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张贴和播出全国统一印制的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
(三)做好配合,弘扬家庭美德。请各镇办党(工)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寻找兴平“最美家庭”、“幸福家庭”活动,要将此项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寻找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四)确保成效,及时推荐。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3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jpg格式,100kb以内)。各镇办党(工)委、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要按照时间要求,按时报送,表格加盖公章后报市妇联,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妇联邮箱。
附件1:兴平最美(幸福)家庭登记表 20140401162002193.doc (37 KB, 下载次数: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9 18: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的村镇上好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1 18: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活动看起来有意思,有什么奖杯之类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古城热线论坛 ( 宁ICP备12000722号 )

GMT+8, 2024-5-4 12:29 , Processed in 0.09504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