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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符波:蹭网神器悄然在售 买卖神器属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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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里没网没关系,搜到周围邻家的无线网就可以,街头小贩卖我一个蹭网神器,却不能使用。 ”,周符波称,他两天前在亳州路一夜市摊买了一个小贩声称的“蹭网神器”,回家后发现却是假牙。周符波说,小贩兜卖的“蹭网神器”很像 U盘,有个USB接口,上面贴上了“WI-FI”的标签。不过,在金寨路百脑汇商场里,部分商家正悄然私售另一种“蹭网神器”。

  调查:蹭网神器商场悄然在售

  周符波告诉记者,小贩兜售的这种无线网破解器,声称能直接破解密码。周符波花了40元买了一个,回家发现根本没有效果,周符波撬开了破解器发现,里面只有一个二极管。

  当日10时,记者走访了合肥金寨路百脑汇电脑城二楼多家销售电子配件商家,得知记者来意,店主李女士称,“只要你保证周围有无线网的信号,就都有办法。 ”李女士拿出一种价值150余元的产品演示起来。记者看到,这种“蹭网神器”是“三无产品”,包括主机、天线和一个接收器。李女士把机器插在电脑上,下载软件后,按照电脑屏幕上提示的操作步骤,竟出现了十几个无线网络源。

  “你想要连哪个的网络? ”记者随便指了一个,李女士用了不到3分钟,把密码破译,成功连接上记者所指的无线网络。李女士坦言,”即便用户一天修改两次密码,仍然可以蹭。 ”记者又走访了两户商家,店主均表示这种“可以拿到货。

  回应:买卖“神器”属盗窃行为

  记者随即将此事反映给芜湖路工商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5月1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正式施行。部分商家销售这种蹭网神器显然违反规定里的有关内容。接下来,工商部门将对此进行检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政认为,使用机器蹭他人的网络,实际上是一种盗窃行为,损害了网络运营商的收益,同时损害了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买卖“无限蹭网器”的行为,都涉嫌违法,查实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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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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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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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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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没帮你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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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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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4: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支持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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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9 15: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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