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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美澳派出所陈春江办黑心案害我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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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1: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孙小梅,今年7月4日与我们小区同一住户23楼的李萍因为她公婆养鸡扰民一事发生口角,但我并不知道养鸡的是她公婆,李萍则在小区的QQ群里进行极度难听的谩骂,并让我上她家中理论,我当时害怕,听说她丈夫(陈艾新)刚从监狱释放回来,于是我打电话给我在外与朋友一起吃饭的丈夫陈署光,让他回来陪我一起去问李萍,陈署光回来时与其一块吃饭的三个朋友也来到我家,我们一起去了23楼李萍家敲门后,陈艾新(李萍的丈夫)开的门,陈艾新手持一根棒球棍,李萍手持菜刀要来砍我,朋友看对方拿起刀砍我,上前阻止,当时李萍撒泼和我抓挠了几下,陈艾新则拿着棒球棍去打我丈夫,被朋友上前夺下,后来我们就走了,我们下楼时有很大的稀里哗啦像砸东西的响声。7月23日罗庄区美澳派出所通知我去该所,当时上午约9点左右,我抱着不满十个月的孩子和我妹妹去了派出所,是该所副所长陈春江接待了我们,陈春江在其办公室对我与陈艾新李萍发生纠纷情况进行了解, 陈春江态度野蛮,陈春江对我大声呵斥,我就拿起手机录像,陈春江一见更加恼怒,不但夺下我的手机删去录像还用力将我左手扭别到身后,推搡到50米外的审讯室中。当时我妹妹在场,见他们如此野蛮对我与不满周岁的孩子,而与他们理论,则同样被他们野蛮地赶出门外。我与孩子被强行扭到审讯室后,他们最多时三个人(其中有一名女民警)对我们母子进行轮流审讯,并一再逼我在按他们意思所作的记录上签名,我当然地予以拒绝。于是他们从上午九点到晚上八点,不给我们母子饭吃,不给水喝,当我像他们哀求给孩子点水喝时,他们竟然说“没有茶杯”。就这样在长达十多个小时里,他们竟毫无人性地让我们母子在高达近四十度高温中(他们审讯人员自己扇着电扇),不让吃,不让喝地逼取他们想要的口供。后来他们看我态度很坚决,不再按他们意思所做的记录上签名,于是他们改变手段说“你不签名就把你刑事拘留,送重沟看守所”,并给我采血化验及体检。我看到孩子由于连续哭泣与出汗,又不让吃喝而出现脱水迹象,他们又要把我和孩子关进看守所,我怕孩子继续受罪,就违心地在他们按他们意思所做的记录签上了名(他们逼我违心承认我丈夫打了人,打了他们家东西)。当时我想只要孩子能平安回家,“就是他们说我杀了人我也得承认”。当晚八点以后,我被以“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放回家中。第二天,由于在美澳派出所孩子受惊吓而得病,只得寻医治疗。由于陈春江办冤案致使我们现在的生活处在冰火两重天,失去经济来源无法生活。
  现在,他们要用这份刑讯逼供的得来的口供作为证据起诉我丈夫。天理何在?这还是法治社会吗?求明白人给帮忙想想办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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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1: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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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1: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没帮你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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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1: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东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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