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当日,张某被旬阳警方送到县医院抽血取样 阳光讯 安康市宁陕县公安局的警察张某酒后驾驶无牌照小轿车,行至旬阳县境内时,与骑摩托车的当地居民周某相撞。送至医院后,周某因抢救无效最终死亡,而肇事者张某也被刑拘。记者潘定安文/图 醉酒!无牌!宁陕警察旬阳撞死摩托车主 1981年出生的张某是安康市宁陕县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因为曾经受过伤,一直在家休养。据警方提供的资料,5月5日凌晨时分,张某醉酒后驾驶无牌照长安牌小轿车,在由旬阳县康华园前往党家坝途中,行至桥沟潭锦绣家园小区围墙外时,与当地居民周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陕GE7055的普通两轮摩托车会车时相撞。事故造成周某受伤,两车受损。 近日,记者来到旬阳县医院,该医院出示的诊断书显示,伤者周某颅脑、脑疝等8处损伤。由于伤势严重,18日凌晨2点左右,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 事故直接原因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发后旬阳县交通警察大队调查了这起事故,并下了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里指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形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记者从周某家属提供的一份“安康市血液酒精浓度检测分析报告”中看到,肇事者张某体内乙醇浓度达到159.5mg/DI,峰面积为5129286。周某突然离世,让他的妻子李某身心交瘁,为了给丈夫治病,李某举债近10万元,但还是没能留住丈夫。“12岁的孩子和两位老人生活没了着落。”李某含泪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目前宁陕公安局已派员来到旬阳,协助处理善后事宜,而张某也已被刑拘。 |